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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跨境電商】跨境電商非正面清單商品提示
發布時間: 2022-11-25 10:44 更新時間: 2024-12-20 12:00
根據《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商財發〔2018〕486號)規定,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應屬于《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》內、限于個人自用并滿足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規定的條件。
海關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實行“正面清單”管理,基本涵蓋了絕大部分的個人日常消費品,只有在清單范圍內的商品,才允許經跨境電商渠道進口。跨境電商作為新興貿易業態備受關注,小編今天帶您一起了解一些易出現歸類錯誤,不在跨境電商“正面清單”內,不允許通過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銷售的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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